據新華社昆明7月23日電 23日上午,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對董如彬(網名“邊民”)非法經營、尋釁滋事,侯鵬非法經營案進行公開宣判,以非法經營罪、尋釁滋事罪對董如彬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,並處罰金35萬元。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侯鵬有期徒刑3年,緩刑3年,並處罰金5萬元。
  昆明市五華區法院經審理查明,被告人董如彬為提高知名度,於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期間,編造“10·5”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事件的虛假信息在各大網絡平臺散佈,歪曲事實,起哄鬧事,引發大量網民圍觀、轉載及傳播。
  昆明市五華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董如彬有期徒刑6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,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;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侯鵬有期徒刑3年,緩刑3年,並處罰金5萬元。  (原標題:“邊民”一審獲刑6年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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